臺南法院 114坤50103

台南市鹽水區汫水港79之1號

2拍 點交 待拍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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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49.5
保證金:
9.9
總坪數:
50.1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50.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0.1 坪
其他內容:
1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台南市鹽水區汫水港79之1號,建號 102,持分 1/1,49.5 萬
一層:165.53合計:165.53 (住家用一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21,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在場人稱:系爭建物係債務人兒子居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僅拍賣建物,坐 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就建物與土地之利用關 係,請自行與土地所有人洽辦,若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權責無關,拍定後建 物按現況點交。
2.
拍賣房屋之基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房屋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 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 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 訟確定日為止。
鄰近待拍
2026/6/2
1拍 不點交
14.8 坪 / 90 萬
2026/5/13
特拍 不點交
101.4 坪 / 1,89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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