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清157254

臺南市將軍區忠昌段72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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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3.8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5.8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忠昌段 728地號,面積 12.7 m2,持分 1/1,1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現為磚牆及鐵皮加蓋建物所占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 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忠昌段 728地號
12.7 m2 × (1/1) × 4,600 元 - 10 萬元
= -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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