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東9653

臺南市將軍區口寮段47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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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6
保證金:
43.2
總坪數:
33.5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33.5 坪
總現值:
36.6 萬
拍後增值:
-17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口寮段 470地號,面積 1,182 m2,持分 15/160,21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將軍區三及
3.
3號建物 坐落,部分為空地。另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上有多棟磚造三合院、磚造鐵皮 頂及鋼構鐵皮平房建物坐落,部分為屋前水泥空地,部分為擬土空地上有雜草 及種植果樹。上開建物、農作物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 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 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8.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基地座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於優先承買時應併提 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六、拍賣土地之種植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 權,且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4.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口寮段 470地號
1,182 m2 × (15/160) × 3,300 元 - 216 萬元
= -17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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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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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33.3 坪 / 12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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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58.1 坪 / 160 萬
2026/6/2
2拍 點交
303.4 坪 / 1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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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46.8 坪 / 64 萬
2026/5/27
3拍 點交
4.7 坪 / 76.8 萬
2026/5/26
2拍 不點交
919.9 坪 / 766.8 萬
2026/6/9
3拍 不點交
11.8 坪 / 14.1 萬
2026/5/26
3拍 不點交
47.7 坪 / 16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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