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00地號土地位於新店區秀岡五街25號建物東側之巷道,現為道路用地;標的100地號為秀岡五街20號與22號間轉角之造景花園草地,上開土 地皆無建物占用;其土地之使用分區均為第一種住宅區。
4.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全部,標的100地號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標的 82地號土地現供道路使用,參酌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111年4月2 6日水臺建字第11101009460號函文表示該土地提供作為私設通路使用,不得封 阻廢除,故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不動產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 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 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 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