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土地主要為門牌號碼「八德區東勇街490巷7號」及隔壁無門牌建 物坐落其上,拍賣之土地上之地上物及建物,非屬本件拍賣標的,該建物及地 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標的物分1至10標分別拍賣,各標內土地則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各該 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 本院依職權指定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可 撤銷拍定。
8.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9.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 狀、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 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 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