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申11048

雲林縣四湖鄉崙北村溪崙街73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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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8 ~ 2026/08/07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0.2
保證金:
2.1
總坪數:
22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2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四湖鄉崙北村溪崙街73號,建號 103,持分 33333/100000,10.2 萬
一層:218.52合計:218.52 (磚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29,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房屋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 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房屋為磚造瓦頂平房建物,作廳堂、廚房使用,建物牆壁有多處 明顯脫落、露出紅磚。另本件查封時房屋門牌已卸下,未於建物上,與相鄰門牌溪崙街73-1號 建物界線未明。又本件經法院委託不動產估價師鑑價結果,其鑑定價額為0元,應買人應自行至 現場確認屋況及範圍後再行應買,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 點交。
2.
房屋出賣時:基地出租人(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等,需提 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 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 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 六、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6.
無他項權利。
鄰近待拍
2026/7/30
1拍 點交
34.2 坪 / 32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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