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恭85178一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102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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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9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3
保證金:
18.6
總坪數:
7.6
坪單價:
12.3萬/坪
持分地坪:
7.6 坪
總現值:
78.3 萬
拍後增值:
-1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1026地號,面積 301 m2,持分 1/12,93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1月8日、114年10月15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土地上之同段130建號建物已滅失,土地現狀部分為巷道,並有多棟建物占用;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本件土地查封時,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非土地共 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其他共有人 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但共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標者,即與非共 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 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1026地號
301 m2 × (1/12) × 31,200 元 - 93 萬元
= -1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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