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地現況為雜木、檳榔樹、產業 道路、水池、鐵皮棚架、鐵皮羊舍(有飼養羊);據第三人即鄰地所有人 在場稱檳榔樹為債務人種植管理,水池、鐵皮棚架及鐵皮羊舍均為債務人 所有,羊隻為債務人所飼養;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 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水池、鐵皮棚架、鐵皮羊舍及檳榔樹因經濟價 值不高,此部分均不予執行,產業道路則供公眾通行使用,請求就債務人 土地予以執行。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整體地形略呈長方形,地勢少部分平坦、少部 分低窪、大部分斜坡,現況地上為鐵皮羊舍、鐵皮棚架、水塔、水池、種 植檳榔、雜木及產業道路使用;臨約2米寬之產業道路。
3.
拍賣土地無出租、出借等情事,除地上物及產業道路部分不點交外,其餘 部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