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軒153740

桃園市中壢區環東段787-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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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53.6
保證金:
190.8
總坪數:
47.9
坪單價:
19.9萬/坪
持分地坪:
47.9 坪
總現值:
737 萬
拍後增值:
-21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環東段 787-3地號,面積 634 m2,持分 1/4,953.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5/7,總底價 1,490萬,保證金 298萬,坪單價 31.1萬/坪,流標
2拍,2026/6/11,總底價 1,192萬,保證金 238.4萬,坪單價 24.9萬/坪,流標
3拍,2026/7/9,總底價 953.6萬,保證金 190.8萬,坪單價 19.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據查封筆錄記載,該標的物為一T型巷道,均為中壢區榮安五街66巷, T型上半部位於榮安五街66巷2號建物延伸至榮安十街止,T型下半部 位於榮安五街66巷1號建物及37號建物中間之巷道。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 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 所未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 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 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 行注意。
3.
上開不動產1宗,徵求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9,536,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則以 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之人。
5.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6.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2月4日桃都行字第1150004464號函檢附之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 畫(民國61年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 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7.
本件標的物目前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 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 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 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9.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 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 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 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環東段 787-3地號
634 m2 × (1/4) × 46,500 元 - 953.6 萬元
= -216.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6
特拍 不點交
43.4 坪 / 367.6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12.9 坪 / 92 萬
2026/9/17
1拍 不點交
17 坪 / 494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25.4 坪 / 637 萬
2026/9/9
1拍 部分點交
70.2 坪 / 2,422 萬
2026/9/23
2拍 點交
25 坪 / 960 萬
2026/9/16
3拍 不點交
17.4 坪 / 155.6 萬
2026/9/16
3拍 不點交
147.7 坪 / 948.7 萬
2026/10/1
3拍 不點交
2 坪 / 32 萬
2026/9/22
6拍 點交
74.2 坪 / 61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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