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簡39573二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一小段75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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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8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0.5
總坪數:
0.3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0.3 坪
總現值:
10.1 萬
拍後增值:
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63/2/1】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內湖區 碧湖段一小段 750-1地號,面積 178 m2,持分 1/192,2.4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63/2/1】 )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6月18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50-1地號土地有臺北 市內湖區內湖路3段256巷3號房屋坐落,現為聖天宮使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 範圍,第三人即共有人謝○通陳報為建物所有權人,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 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5.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內湖區 碧湖段一小段 750-1地號
178 m2 × (1/192) × 108,702 元 - 2.4 萬元
= 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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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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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坪 / 1,4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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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211.5 坪 / 53,000 萬
2026/5/6
3拍 不點交
148.5 坪 / 1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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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520.7 坪 / 672 萬
2026/5/7
特拍 不點交
6.1 坪 / 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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