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49808

雲林縣斗六市貞寮段151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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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4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6
保證金:
17.2
總坪數:
6.6
坪單價:
13.1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16.1 萬
拍後增值:
-6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貞寮段 1516地號,面積 108.7 m2,持分 1/5,8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其上有二層磚造建物坐落,現況為透天建物坐落基地。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建物,建物占有使用情形不 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皆請自行處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6.
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二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9.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一依雲林縣政府114年11月27日府建管字第1140588485號函文,拍賣之土地已為
10.
(雲)營使字第655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並有
11.
建都字第655號執 照登記在案,相關套繪管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拍賣 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貞寮段 1516地號
108.7 m2 × (1/5) × 7,400 元 - 86 萬元
= -6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2
2拍 不點交
6.8 坪 / 3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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