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經地政人員指稱:297-15地號土地有變電箱坐落;拍賣建物坐落於1267-5地號土地上,建物有 增建。債務人在場陳稱:建物出租於他人使用。
7.
本件拍賣1267-5地號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編訂為第一種住宅區,惟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 標人查明注意。 六、342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有無被拆 除之危險,請求增減價金。如有第三人就增建物所有權異議,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 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 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