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平房坐落。本件現場指界 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二筆土地上有門牌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9巷107號建物 坐落,部分為屋前道路。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 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且併同提出其占有使 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