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蘭45746

高雄市仁武區華園街55號

2拍 點交 待拍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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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6/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32
保證金:
246.4
總坪數:
88.9
坪單價:
13.9萬/坪
持分地坪:
29.9 坪
公告建坪:
88.9 坪
總現值:
198 萬
拍後增值:
-7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83.6 坪
附建坪:
5.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竹園段 877地號,面積 99 m2,持分 1/1,96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仁武區華園街55號,建號 880,持分 1/1,144 萬
一層:39.52二層:47.68屋頂突出物:14.82夾層:18.04合計:120.06 陽台16.02花台1.52 (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仁武區華園街55號(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1707,持分 1/1,128 萬
一層:68.16二層:14.47屋頂突出物:59.17第一層夾層:14.47合計:156.27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6,總底價 1,540萬,保證金 308萬,坪單價 17.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於民國111年11月4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債務人表示建物由其自住;嗣於民國114年7月22日地政 人員現場勘測時,稱本件建物一樓、二樓、夾層及頂樓有部分增建,一樓增建之雨遮疑似占用 巷道用地;據在場之第三人周玉芬即債務人之姊表示,系爭拍賣建物平時無人居住,僅第三人 偶爾回來,債務人未居住該址。惟第三人乃查封後始占有,依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對 於債權人不生效力,拍定後點交。另未發現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 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727地號土地(該建物將來恐有被訴請拆除之風險),占用之土地不在 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本件標的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函覆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竹園段 877地號
99 m2 × (1/1) × 20,000 元 - 960 萬元
= -7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5
3拍 點交
36.9 坪 / 339.2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28 坪 / 412 萬
2026/6/24
1拍 點交
17.4 坪 / 950 萬
2026/6/24
1拍 點交
2.9 坪 / 60 萬
2026/7/8
3拍 點交
27.3 坪 / 364.8 萬
2026/6/23
3拍 點交
84.4 坪 / 6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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