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4年11月4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門且員警協同入屋執 行,屋內雜物甚多、廢棄物,有一房間無法開啟,客廳有放置骨灰罈、相片。另外有漏水痕 跡。
3.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徵求應買,進行公告三個月徵求應買程序。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11,000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得標;同時到達而無 法分出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6.
第1255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 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六、拍賣建物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 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 亡之相關訊息,且查97年6月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 考、注意。
7.
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備 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 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