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孔51616

新竹縣新豐鄉榮華段23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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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7.6
保證金:
27.5
總坪數:
44.9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44.9 坪
總現值:
40.1 萬
拍後增值:
-9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榮華段 230地號,面積 3,563.3 m2,持分 1/24,137.6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5/28,總底價 215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6/7/9,總底價 172萬,保證金 34.4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為農田,現為休耕狀態。另依在場人黎00表示該 土地係無償借予尹姓人士耕種。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如有經濟型作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 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3.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土地上之承租人符合土地法第107第1項規定,則就承租之耕地有優先承 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榮華段 230地號
3,563.3 m2 × (1/24) × 2,700 元 - 137.6 萬元
= -97.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9.6 坪 / 150 萬
2026/8/26
1拍 點交
63.5 坪 / 800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38 坪 / 88.1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10.6 坪 / 24.5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16.5 坪 / 220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16.5 坪 / 220 萬
2026/8/19 ~ 2026/11/18
應買 不點交
6.1 坪 / 2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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