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孔51616

新竹縣新豐鄉榮華段23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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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5
保證金:
43
總坪數:
44.9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44.9 坪
總現值:
40.1 萬
拍後增值:
-17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榮華段 230地號,面積 3,563.3 m2,持分 1/24,215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法院筆錄 (3)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為農田,現為休耕狀態。另依在場人黎00表示該 土地係無償借予尹姓人士耕種。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如有經濟型作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 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7.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土地上之承租人符合土地法第107第1項規定,則就承租之耕地有優先承 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榮華段 230地號
3,563.3 m2 × (1/24) × 2,700 元 - 215 萬元
= -17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2
1拍 不點交
34.7 坪 / 23 萬
2026/5/20
特拍 點交
73.8 坪 / 9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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