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慎29743十

基隆市信義區光明段512地號

5拍 不點交 待拍
72.5萬
  • 172 點閱
  • 0 列管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5萬
保證金:
14.5萬
總坪數:
20.6坪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20.6 坪
總現值:
179.5 萬
拍後增值:
1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沈琳朣
沈琳朣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512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1,72.5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6/3,總底價 176.8萬,保證金 35.4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2拍,2026/7/1,總底價 141.5萬,保證金 28.3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3拍,2026/7/29,總底價 113.2萬,保證金 22.7萬,坪單價 5.5萬/坪,流標
4拍,2026/8/26,總底價 90.6萬,保證金 18.2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114年12月1日執行筆錄之地政人員指界稱:512地號土地為培德路2巷159 號建物之前方巷道,及該建物之前半部佔用。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 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實地鑑界之位置為準。本件各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 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拍定後不點交,又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地上建物, 請投標人注意。另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以上均有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 買、承受)後,倘有公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 承受)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2.
本件標的建物所占用之土地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 有優先承買權,拍定人須待被占用之土地所有權人經通知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 後,方得確定拍定,其間可能耗時尚久,請投標人注意。又被占用土地之所有 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共有人之優 先承買權。
3.
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清,投 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題,要求撤 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標的是否業經協議價購?將來是否將被徵收?是否為公共設施 保留地?是否為法定空地?如為法定空地是否有約定專用?或是否有其他使用 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以上各項均有不明,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 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
5.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 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 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512地號
68 m2 × (1/1) × 26,400 元 - 72.5 萬元
= 107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