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114年12月1日執行筆錄之地政人員指界稱:511地號土地為培德路2巷14
3.
145至149號等建物之前半部佔用,143號建物全部佔用,
4.
137號建物之 後半部佔用。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實地鑑界 之位置為準。本件各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拍 定後不點交,又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地上建物,請投標人注意。
5.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六、另據謄本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實際使用分 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地法、都市計劃 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 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 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或其他中央政府 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