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慎29743七

基隆市信義區光明段487-2地號

5拍 不點交 待拍
20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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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6萬
保證金:
41.2萬
總坪數:
51.1坪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51.1 坪
總現值:
586.4 萬
拍後增值:
38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487-2地號,面積 169 m2,持分 1/1,20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6/3,總底價 502.6萬,保證金 100.6萬,坪單價 9.8萬/坪,流標
2拍,2026/7/1,總底價 402.1萬,保證金 80.5萬,坪單價 7.9萬/坪,流標
3拍,2026/7/29,總底價 321.7萬,保證金 64.4萬,坪單價 6.3萬/坪,流標
4拍,2026/8/26,總底價 257.4萬,保證金 51.5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114年12月1日執行筆錄之地政人員指界稱:487-2地號土地為培德路12巷 29號建物之1/4佔用,建物左方巷道佔用,培德路12巷12號至26號建物門前巷道 佔用,為一T字型土地。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 實地鑑界之位置為準。本件各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處理,拍定後不點交,又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地上建物,請投標人注意。另本標 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 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買、承受)後,倘有公 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六、另據謄本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 保留地,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 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 或其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 投標人注意。
3.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 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4.
依據基隆市政府民國115年4月13日基府都計貳字第1150217573號函稱:487 -2地號土地(分割自487地號土地)為
5.
基府都建字第00001號建造執照。 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是否為法定空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關法定空地利用之 限制(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不可再開發等),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 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 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又拍定 後,拍定人與上載使用執照、建造執照相關建物所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均由 拍定人自理,如有爭議,應另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以上併提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487-2地號
169 m2 × (1/1) × 34,700 元 - 206 萬元
= 38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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