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菊51170二

高雄市鳥松區鳳松段60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8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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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8 ~ 2026/11/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萬
保證金:
16.7萬
總坪數:
7.3坪
坪單價:
11.4萬/坪
持分地坪:
7.3 坪
總現值:
99 萬
拍後增值:
1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605地號,面積 1,054 m2,持分 11/480,83.2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6/9,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17.8萬/坪,流標
2拍,2026/7/14,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14.2萬/坪,流標
3拍,2026/8/18,總底價 83.2萬,保證金 16.7萬,坪單價 11.4萬/坪,流標
停拍,2026/9/22,停拍
法院筆錄 (2)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7月25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 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605地號上有一座三合院(門牌鳥松路35號) 及一排矮房。又據鑑價報告所載,60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臨鳥 松路40巷,目前地上有建物。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
2.
本件60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 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 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 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 (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建物所有人僅就 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 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605地號
1,054 m2 × (11/480) × 41,000 元 - 83.2 萬元
= 1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24.4 坪 / 405 萬
2026/10/6
1拍 點交
200.7 坪 / 4,070 萬
2026/10/6
2拍 部分點交
139.5 坪 / 2,644 萬
2026/10/21
3拍 點交
28.2 坪 / 1,301.2 萬
2026/10/21
3拍 點交
27.6 坪 / 307.2 萬
2026/10/7
特拍 點交
165.6 坪 / 2,44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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