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菊51170一

高雄市鳥松區鳳松段598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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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0
保證金:
100
總坪數:
27.9
坪單價:
17.9萬/坪
持分地坪:
27.9 坪
總現值:
377.6 萬
拍後增值:
-12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598地號,面積 961 m2,持分 46/480,500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7月25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598地號上有一座三合院(門牌鳥松路3 9號)、一棟三樓磚造透天建物(門牌鳥松路33之1號)。又據鑑價報告所載,598 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臨鳥松路40巷。
3.
據598地號土地謄本所載,其上有保存登記建物同段368建號坐落。上開368 建號(門牌鳥松路33之1號)所有權人蔡○儒分別於民國114年10月2日、114年12 月4日具狀陳報略以:民國68年2月12日經所有共有人同意並簽訂598地號土地使 用同意書興建本建物,並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建物所有權狀,無租用、借用、 分管契約或其他情事。蔡○賢為368建號所有權人同時為土地共有人之一,民國 80年8月蔡○賢將368建號所有權出售兒子蔡○贊,蔡○賢往生後,其所有598地 號土地持分再由兒子蔡○贊繼承,之後蔡○贊再將368建號贈與兒子蔡○儒即為 現在建物所有權人。另債務人係因原民國68年同意建屋之土地共有人蔡○雲往 生後概括繼承土地,故仍屬有權占有土地。
4.
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 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 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 (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 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年9月30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439338200號函復,鳳 松段598地號部分土地領有
10.
高縣建局建管字第23171號使用執照,屬建築基 地範圍一部分,內含法定空地。
11.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598地號
961 m2 × (46/480) × 41,000 元 - 500 萬元
= -12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不點交
7.3 坪 / 130 萬
2026/6/10
1拍 點交
136.3 坪 / 3,810 萬
2026/5/21
2拍 不點交
2.5 坪 / 32.8 萬
2026/5/19
特拍 不點交
14.9 坪 / 28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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