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金10285乙

新竹縣新豐鄉福興段後湖子小段804-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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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
保證金:
3.8
總坪數:
15.1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總現值:
13 萬
拍後增值:
-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興段後湖子小段 804-3地號,面積 200 m2,持分 1/4,1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沙石道路(鑑價報告 稱為私設碎石通道)。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6.
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不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所列土壤及地 下水受污染場址範圍內,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興段後湖子小段 804-3地號
200 m2 × (1/4) × 2,600 元 - 19 萬元
= -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4
1拍 不點交
103.9 坪 / 125 萬
2026/6/24
1拍 部分點交
83.8 坪 / 1,5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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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68 坪 / 136 萬
2026/5/27
1拍 不點交
137.9 坪 / 150 萬
2026/5/27
1拍 不點交
193.6 坪 / 1,200 萬
2026/5/27
2拍 部分點交
43.5 坪 / 548 萬
2026/5/27
3拍 不點交
51.6 坪 / 2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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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4.9 坪 / 70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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