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助溫1549甲

苗栗縣頭屋鄉外獅潭段8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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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50
保證金:
490
總坪數:
6,341.6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6,341.6 坪
總現值:
1,048.2 萬
拍後增值:
-1,40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外獅潭段 863地號,面積 13,802 m2,持分 1/1,1,80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頭屋鄉 外獅潭段 864地號,面積 10,743 m2,持分 2/3,6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民國115年2月9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 顯示為雜木林。
3.
本標土地無路可達,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864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 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 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9.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外獅潭段 863地號
13,802 m2 × (1/1) × 500 元 - 1,800 萬元
= -1,109.9萬元
2.
苗栗縣 頭屋鄉 外獅潭段 864地號
10,743 m2 × (2/3) × 500 元 - 650 萬元
= -29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點交
11,364.6 坪 / 4,800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6,412.7 坪 / 1,950 萬
2026/6/4
1拍 不點交
120.4 坪 / 180 萬
2026/6/2
2拍 部分點交
70 坪 / 5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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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39.6 坪 / 4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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