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良26405

臺南市下營區十六甲段221-2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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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6 ~ 2026/10/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43.7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43.7 坪
總現值:
52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21-28地號,面積 571 m2,持分 1011/4000,9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10,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6/6/24,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6/7/15,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中庄子4號』之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 證,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 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 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 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 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21-28地號
571 m2 × (1011/4000) × 3,600 元 - 96 萬元
= -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點交
7.7 坪 / 69.5 萬
2026/8/18
1拍 不點交
41.8 坪 / 95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13.9 坪 / 12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12.7 坪 / 11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04.4 坪 / 524 萬
2026/8/4
2拍 不點交
3.4 坪 / 31.7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65.1 坪 / 61.5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31.9 坪 / 211.2 萬
2026/8/11
特拍 不點交
25 坪 / 5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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