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四177乙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454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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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1 ~ 2026/10/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9
保證金:
4
總坪數:
0.1
坪單價:
211.2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19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復興段一小段 454地號,面積 623 m2,持分 5/10000,19.9 萬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3,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329萬/坪,流標
2拍,2026/6/24,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263.2萬/坪,流標
3拍,2026/7/15,總底價 19.9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1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454地號土地其上為水仙大廈大樓。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肆種商業區。
2.
454地號土地部分係屬65使字第0692號使用執照(62建(大安)(信)字第0009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3.
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出價。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玖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復興段一小段 454地號
623 m2 × (5/10000) × 610,197 元 - 19.9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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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坪 / 5,196 萬
2026/11/23
1拍 點交
39.7 坪 / 5,1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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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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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1 坪 / 11,0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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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4.5 坪 / 6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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