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4平161620一

新北市石碇區小格頭段直潭小段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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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
保證金:
8.2
總坪數:
102.5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02.5 坪
總現值:
29.5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安保護區
蘇千晴
蘇千晴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朱平建築師事務所
地 址:新北市蘆洲區水湳街8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地號,面積 103 m2,持分 1/2,6 萬
(保安保護區 )
2.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2地號,面積 757 m2,持分 1/4,23 萬
(保安保護區 )
3.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4地號,面積 393 m2,持分 1/4,12 萬
(保安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2.
92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路燈編號571300號燈桿東南方約15 公尺處之農地與雜木林;92-2地號,係位於上開燈桿東北方約25公尺處之農地 與雜木林;92-4地號,係位於上開燈桿東北方約65公尺處之農地與雜木林。上 開三筆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均屬保安保護區。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 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7.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 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 得於開標前到場,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地號
103 m2 × (1/2) × 870 元 - 6 萬元
= -1.5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2地號
757 m2 × (1/4) × 870 元 - 23 萬元
= -6.5萬元
3.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直潭小段 92-4地號
393 m2 × (1/4) × 870 元 - 12 萬元
= -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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