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七106155乙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75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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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0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49
保證金:
69.8
總坪數:
15.7
坪單價:
22.3萬/坪
持分地坪:
15.8 坪
公告建坪:
15.7 坪
總現值:
112.2 萬
拍後增值:
-19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5.7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長岡嶺段 618地號,面積 833.3 m2,持分 5/80,31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756號,建號 1515,持分 5/80,19 萬
1樓層:248.692樓層:106.45合計:355.14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工用)
2.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756號,建號 2326,持分 5/80,20 萬
1樓層:198.272樓層:274.45合計:472.72 (2層)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114年10月20日經地政人員指界,618地號土地為部分建物座落基地,部分為空地。 建物現由第三人張OO(債務人叔叔)使用,部分漏水。
2.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部分,故拍定後 不點交。
6.
本件標的上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7.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進行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各標順序依序 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 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 場,得當場指定各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劃(民國108年12月10日)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 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
8.
第232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該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第617地號土地), 該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
9.
本件優先承買權人如下,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 爭執時,就此須(由拍定人或其他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 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 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另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 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注意: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之共有人人數眾多,因拍賣程序及拍定後通知優先承買權人,均需相 當之時日,如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有共有人死亡之情形,應於辦妥繼承登記後,始得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事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撤銷拍定或向本院提出爭執。
10.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 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 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11.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長岡嶺段 618地號
833.3 m2 × (5/80) × 21,544 元 - 310 萬元
= -19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1拍 不點交
5.7 坪 / 120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98.9 坪 / 390 萬
2026/6/9
1拍 點交
89.7 坪 / 3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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