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114年6月3日現場查封時,管理員引導至查封標的門口,經鎖匠開鎖未果而未入屋,並詢 管理員稱管理費自114年5月起欠繳,每月管理費新台幣2,020元,有一個機械汽車位編號38號, 無機車位(住戶機車隨意停),據聞該戶很久以前曾發生過墜樓事件,另警員於查封標的房屋 外察覺自屋內有飄出嚴重腐壞氣味,於查封當日中午12時50分經家屬同意協同消防隊員破門入 內,發現原債務人楊志祥倒臥在房間地板上已死亡多時。另本件於115年5月21日履勘時,經開 鎖入屋後發現屋內灰塵滿佈,房屋斷水斷電而顯無人居住,經詢問大樓管理員表示管理費自114 年5月起欠繳,每月管理費2,020元(含機械車位清潔費300元);惟實際使用情形,應由投標人 自行查明。
7.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本件標的據聞曾發生過墜樓事件,又原債務人楊志祥於查封時已倒臥在房間地板上已死亡 多時,另依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5年6月1日提供之原債務人楊志祥解剖報告書暨鑑定報告書影 本所示,其死亡方式歸類為「意外」,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