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166801

臺南市安南區佃西段26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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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0.7
保證金:
22.2
總坪數:
22.9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22.9 坪
總現值:
87.8 萬
拍後增值:
-2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佃西段 265地號,面積 443.7 m2,持分 4502/27000,108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安南區 佃西段 267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4502/27000,2.7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民國114年1月6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65地號現上有一 廢棄紅磚建物(門牌:臺南市安南區公學路4段234巷43號),267地號現上有另一 鐵皮建物(門牌:臺南市安南區公學路4段234巷45號);另據前案鑑價報告記載,265地號現況部分土地上有未登記平房建物坐落,部分土地雜草叢生,267 地號位於265地號旁,因其未直接臨路,故無法確認地上物坐落情形。又本件僅 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 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年司執字81559號)第二次拍賣底價。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8.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佃西段 265地號
443.7 m2 × (4502/27000) × 11,600 元 - 108 萬元
= -22.2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佃西段 267地號
10.1 m2 × (4502/27000) × 11,600 元 - 2.7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2拍 不點交
31.9 坪 / 42.4 萬
2026/7/1
2拍 不點交
61.6 坪 / 517.6 萬
2026/7/21
3拍 部分點交
93.7 坪 / 1,292.8 萬
2026/6/23
特拍 不點交
56.4 坪 / 51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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