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祥7260甲

臺南市安南區城東段336-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 154 點閱
  • 1 列管
  • 2026/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 ~ 2026/12/0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1.7
坪單價:
3.7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9.2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東段 336-1地號,面積 73.1 m2,持分 1/24,3.2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安南區 城東段 336-2地號,面積 64.2 m2,持分 1/24,3.2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7,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2拍,2026/8/11,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3拍,2026/9/1,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系爭2筆土地為部分空地,部分未保存登記建 物。嗣系爭土地經判決分割轉載,本件現場指界,據地政人員稱,系爭2筆土地 均為道路。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契約未明,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 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東段 336-1地號
73.1 m2 × (1/24) × 14,700 元 - 3.2 萬元
= 1.3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城東段 336-2地號
64.2 m2 × (1/24) × 17,700 元 - 3.2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部分點交
65 坪 / 268.3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26.8 坪 / 120 萬
2026/9/22
2拍 不點交
205 坪 / 298.4 萬
2026/9/22
2拍 不點交
96.9 坪 / 231.2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653.6 坪 / 1,056.2 萬
2026/9/15
2拍 不點交
1,354.3 坪 / 3,250.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安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