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木186577

新北市板橋區振興段134-1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96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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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4萬
保證金:
193萬
總坪數:
62.7坪
坪單價:
15.4萬/坪
持分地坪:
62.7 坪
總現值:
679.8 萬
拍後增值:
-28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振興段 134-1地號,面積 207.3 m2,持分 1/1,964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9,總底價 1,505萬,保證金 301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6/8/26,總底價 1,204萬,保證金 241萬,坪單價 19.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標的經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34-1地號土地位於路燈標號03 4238號路燈東方約95公尺處,現況為雜木林地,無法到達。本件拍賣土地未經 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 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 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土地因無法且不易抵達,現實上無法點交,是於拍定後 不點交。
2.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 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 買者,以抽籤定之,請應買人注意。
3.
134-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以上均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其使用上 之限制,可否辦理容積移轉,及是否業經政府機關辦理協議價購、徵收在案。 六、本件標的土地,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表示,經查該局使用執照存根等 查詢系統,134-1地號土地,查無資料可稽,以上均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其使 用上之限制。
4.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 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5.
本件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 減私權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 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振興段 134-1地號
207.3 m2 × (1/1) × 32,800 元 - 964 萬元
= -28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8
1拍 點交
11.6 坪 / 310 萬
2026/11/11
1拍 點交
20.6 坪 / 726 萬
2026/10/7
1拍 點交
28.2 坪 / 1,566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31 坪 / 1,104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12.4 坪 / 441.6 萬
2026/10/8
2拍 不點交
17.5 坪 / 584 萬
2026/10/5
1拍 點交
47.2 坪 / 4,000 萬
2026/10/13
2拍 點交
34.3 坪 / 1,732 萬
2026/10/14
2拍 點交
0.9 坪 / 20 萬
2026/10/14
3拍 部分點交
16.4 坪 / 64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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