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標的4657建號房屋據員警派員查訪結果,經詢問管理員及財務秘書均表示目前無人使 用,且未繳交管理費;另有位於地下四層編號51號停車位,本件拍定後點交。
4.
331及403地震發生時,並未申請辦理 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評估,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屋,無相關資料可稽;又經查截至115年1月1 5日為止,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報備案件清冊中,尚無申請資料,故是否為高 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建請洽專業機構人員辦理相關鑑定為宜。且查無火災受創及建物內 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 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