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14946乙

苗栗縣後龍鎮南港里6鄰南北坑49之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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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6.9
坪單價:
14.5萬/坪
持分地坪:
138.8 坪
公告建坪:
6.9 坪
總現值:
41.8 萬
拍後增值:
-2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6.7 坪
附建坪:
0.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938-18地號,面積 374 m2,持分 1/6,1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938-9地號,面積 4,532 m2,持分 700/8000,6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苗栗縣後龍鎮南港里6鄰南北坑49之3號,建號 179,持分 700/8000,30 萬
一層:117.89二層:123.38屋頂突出物:10.5合計:251.77 雨遮:9.15平方公尺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2層)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於113年8月20日、114年9月25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938-18地號部分道 路、部分鐵皮屋、磚造樓房佔用;938-9地號數棟建物佔用、部分空地、部分道路;門牌49之3 號房屋為二層樓未保存登記建物,一樓後方洗衣間與隔壁相通,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7.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 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暫編179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
8.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 標。
9.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 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 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938-18地號
374 m2 × (1/6) × 910 元 - 10 萬元
= -4.3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938-9地號
4,532 m2 × (700/8000) × 910 元 - 60 萬元
= -2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6
1拍 不點交
807.7 坪 / 500 萬
2026/7/28
1拍 不點交
140.1 坪 / 50 萬
2026/7/28
1拍 點交
36.5 坪 / 15 萬
2026/7/9
1拍 不點交
63.3 坪 / 25 萬
2026/7/29
2拍 不點交
6,453.5 坪 / 805.5 萬
2026/7/29
2拍 不點交
412.9 坪 / 515.4 萬
2026/7/28
3拍 不點交
3.3 坪 / 38.5 萬
2026/7/9
特拍 點交
11.9 坪 / 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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