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5年5月8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維祥段維祥小段668 建號建物經檢視後側
2.
3樓有增建,增建無獨立之出入口。第三人李東樟(即債務人之姊夫) 在場稱:查封建物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中,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屋內幾乎搬空,剩下一 些雜物,亦無停車位。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天花板有漏水痕跡。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638-8地號現況為本件查封建物坐落,查封建物為鋼筋混 凝土造之3層樓房,目前作為住家使用,臨接復興路2段約為8米道路。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