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酉125

高雄市大寮區上寮南段23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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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4 ~ 2026/10/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6
保證金:
11.9
總坪數:
18.4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18.4 坪
總現值:
48.8 萬
拍後增值:
-1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上寮南段 230地號,面積 243.9 m2,持分 1/4,59.6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15,總底價 59.6萬,保證金 11.9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民國115年2月3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堆放雜物、模板,無建物。投標或應買人應自行再確認拍賣標的狀況。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玖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5.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又於優先購買權人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或應買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如有爭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因拍賣條件、標的變更或有不當,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編號1之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合法使用土地方式是否受有限制,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投標或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差額價金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或撤拍。
8.
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查明向本院陳報。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標的物投標或應買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或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或應買後主張。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上寮南段 230地號
243.9 m2 × (1/4) × 8,000 元 - 59.6 萬元
= -1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點交
29.6 坪 / 79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6.4 坪 / 106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7.5 坪 / 32.8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1.9 坪 / 4.8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77.5 坪 / 314.4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45.9 坪 / 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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