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為部分產業道路、雜草雜 木山坡地、部分種植果樹,部分為休耕農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 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產業道路則供大眾通行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 情事,地上作物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 地持分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陡坡;現況部分為休 耕、部分產業道路、部分果樹、部分雜木林;勘估標的本身包含約3米寬產 業道路,道路地面鋪設水泥。
4.
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因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 明書或最近1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 出,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