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
3.
518地號:位於『萬里區港東142之1號』房屋南方約26公尺,為雜木 林。
4.
518-1地號:位於142之1號房屋南方約15公尺,為雜木林。」等語。 依據民國115年4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萬里區海洋段
5.
518-1地號屬 保護區土地。地勢:緩坡。面臨都市計畫道路路寬約65公尺。土地臨街平均深 度約66公尺。交通便利性普通。無危險或嫌惡設施。
6.
518-1地號現況均為 雜木林。」等語。拍定後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