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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2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1198地號:其有上編號490031電線桿,遭無門牌1層樓鐵皮屋占用,另部 分面積農作,部分面積道路占用。」等語。 系封土地上倘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其間占用系封土地 之權源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 人自理。 依據民國115年4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金山區聖德段1198地號屬農業區 土地。地勢:平坦。面臨產業道路路寬約4公尺(三界壇路99巷)。土地臨街面正 面寬度約93公尺。土地臨街平均深度約77公尺。交通便利性普通。無危險或嫌 惡設施。」等語。 拍定後不點交,倘有(通行、公用)地役權相關爭執,均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