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38地號土地坐落在門牌號碼「295巷11號」前方道路即敦化南路一段之一半。又系爭房屋 即138建號建物於查封時曾為「紅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辦公室,然本院至現場履勘時已由債 務人為負責人之「厚本機電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占有使用,惟屋內尚有擺放少數紅菱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所留動產;另系爭房屋有少數隔間分別供債務人自用及第三人楊小姐使用,債務人 稱與楊小姐簽有租賃契約,惟經本院合法通知債務人、第三人楊小姐提出租賃契約到院,迄今 仍未提出,租期起訖日及租金等狀況皆不明。本件因原占有人紅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已遷離系 爭房屋,而厚本機電有限公司於查封後始取得占有,故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 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 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