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5良9156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竹子山腳小段6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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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10
保證金:
1,502
總坪數:
28,162.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8,162.3 坪
總現值:
6,237.6 萬
拍後增值:
-1,27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未數值化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竹子山腳小段 65地號,面積 139,648 m2,持分 2/3,7,510 萬
(未數值化 )
法院筆錄 (6)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下同)360萬元、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120萬元、第三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1500萬,拍定 後塗銷。
3.
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4.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5月2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三和國小 (門牌號碼:新北市金山區六股林口38號)為中心,位於西北方1300公尺處, 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 交。
5.
依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民國115年4月8日陽企字第1150 001737號函略載:本標土地座落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一般 管制區,土地使用除應遵守國家公園法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等規 定,並應依本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111年4月15日實施)保護利用 管制原則等規劃及使用;本園第四種一般管制區原則允許農林使用,詳細允許 使用項目及規定請參考「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等語。請應買人 注意。
6.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竹子山腳小段 65地號
139,648 m2 × (2/3) × 670 元 - 7,510 萬元
= -1,27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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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82.8 坪 / 192.7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31.1 坪 / 3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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