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發現甲、乙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林森路112 巷12弄12號至16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丙、丁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160號 建物與國中路158號建物前(延伸至福和路57巷14弄1號-7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
3.
另據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10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141366680號函稱:「查登記簿資料, 福和段
4.
869地號土地上有政府機關價購、受贈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逾15年尚未完 成產權移轉登記相關資訊之記載」。新北市永和區公所114年7月11日新北永民字第 1142197361號函亦稱:「福和段
5.
869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於民國57年為辦理永和國 中通路用地經協議價購在案,本所留存之印領清冊有當時土地所有權人用印其上」等情。 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須自行處理丙、丁標土地與新北市政府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得 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6.
本件甲、乙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丙、丁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道 路用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各筆土地共有人對各該筆土地有優先承購權。
9.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發現甲、乙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林森路112 巷12弄12號至16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丙、丁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160號 建物與國中路158號建物前(延伸至福和路57巷14弄1號-7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
10.
另據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10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141366680號函稱:「查登記簿資料, 福和段
11.
869地號土地上有政府機關價購、受贈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逾15年尚未完 成產權移轉登記相關資訊之記載」。新北市永和區公所114年7月11日新北永民字第 1142197361號函亦稱:「福和段
12.
869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於民國57年為辦理永和國 中通路用地經協議價購在案,本所留存之印領清冊有當時土地所有權人用印其上」等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須自行處理丙、丁標土地與新北市政府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得 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13.
本件甲、乙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丙、丁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道 路用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4.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各筆土地共有人對各該筆土地有優先承購權。
16.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發現甲、乙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林森路112 巷12弄12號至16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丙、丁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160號 建物與國中路158號建物前(延伸至福和路57巷14弄1號-7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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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10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141366680號函稱:「查登記簿資料, 福和段
18.
869地號土地上有政府機關價購、受贈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逾15年尚未完 成產權移轉登記相關資訊之記載」。新北市永和區公所114年7月11日新北永民字第 1142197361號函亦稱:「福和段
19.
869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於民國57年為辦理永和國 中通路用地經協議價購在案,本所留存之印領清冊有當時土地所有權人用印其上」等情。 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須自行處理丙、丁標土地與新北市政府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得 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20.
本件甲、乙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丙、丁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道 路用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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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各筆土地共有人對各該筆土地有優先承購權。
23.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發現甲、乙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林森路112 巷12弄12號至16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丙、丁標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160號 建物與國中路158號建物前(延伸至福和路57巷14弄1號-7號建物前)之既成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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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10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141366680號函稱:「查登記簿資料, 福和段
25.
869地號土地上有政府機關價購、受贈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逾15年尚未完 成產權移轉登記相關資訊之記載」。新北市永和區公所114年7月11日新北永民字第 1142197361號函亦稱:「福和段
26.
869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於民國57年為辦理永和國 中通路用地經協議價購在案,本所留存之印領清冊有當時土地所有權人用印其上」等情。 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須自行處理丙、丁標土地與新北市政府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得 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27.
本件甲、乙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丙、丁標拍賣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道 路用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8.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各筆土地共有人對各該筆土地有優先承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