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服37793

高雄市大社區興農段11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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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5
保證金:
43
總坪數:
13.3
坪單價:
16.2萬/坪
持分地坪:
13.3 坪
總現值:
145.2 萬
拍後增值:
-6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住二)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興農段 1147地號,面積 84 m2,持分 1/3,160 萬
(住宅區(住二) )
2.
高雄市 大社區 興農段 1183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3,55 萬
(人行步道用地 )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11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147地號土地上 有門牌號碼為中興二巷18號之房屋坐落於其上,1183地號土地為中興二巷之巷 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 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 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114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 定時,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其主張優先承買權,須 就本件標的一併行使。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土地使用分區:1147地號土地為住宅區(住
14.
、1183地號土地為人行步 道,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 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興農段 1147地號
84 m2 × (1/3) × 33,000 元 - 160 萬元
= -67.6萬元
2.
高雄市 大社區 興農段 1183地號
48 m2 × (1/3) × 33,000 元 - 55 萬元
= -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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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6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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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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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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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2拍 不點交
13.7 坪 / 200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27.5 坪 / 159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1.5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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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1.6 坪 / 32 萬
20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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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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