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5板金職一179乙

新北市蘆洲區民生段36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70.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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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0.4萬
保證金:
174.1萬
總坪數:
16.5坪
坪單價:
52.7萬/坪
持分地坪:
16.5 坪
總現值:
813.7 萬
拍後增值:
-5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蘆洲區 民生段 364地號,面積 163.8 m2,持分 1/3,870.4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0/7,總底價 1,360萬,保證金 272萬,坪單價 82.3萬/坪,流標
2拍,2026/10/28,總底價 1,088萬,保證金 217.6萬,坪單價 65.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本件364地號土地位於蘆洲區民權路61巷4弄12號前至4弄20號前之土地。
2.
本件36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部分土地屬於70使字第1695號使用執照及70使字第1694號使用執照申請範圍之建築基地,部分土地依70使字第1695號使用執照卷內圖說所載為類似道路,依申請建照時之法令其計算建蔽率時未計入空地比,但仍為建築執照核准要件之一,是為已建築使用之土地,仍屬法定空地。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4.
本件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拍賣期日債務人得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不予指定,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時,如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優先費用,後順序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甲、乙、丙標土地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6.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7.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蘆洲區 民生段 364地號
163.8 m2 × (1/3) × 149,000 元 - 870.4 萬元
= -5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8
1拍 不點交
0 坪 / 3.6 萬
2026/11/11
1拍 點交
36.1 坪 / 3,941 萬
2026/12/15
1拍 不點交
72.1 坪 / 4,587.8 萬
2026/11/18
2拍 不點交
5.7 坪 / 416 萬
2026/11/10
1拍 點交
38.9 坪 / 1,944.8 萬
2026/11/26
1拍 點交
26.6 坪 / 1,361 萬
2026/11/18
2拍 不點交
16.6 坪 / 1,190.4 萬
2026/11/10
1拍 不點交
65 坪 / 2,249.8 萬
2026/11/12
1拍 不點交
67.1 坪 / 1,554 萬
2026/11/18
3拍 不點交
6.1 坪 / 20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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