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4年12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其自住,謄本所載地下一樓,就是現場看到的 一樓,現場四樓有加蓋曬衣場。加蓋增建的部分,經測量暫編為750建號。410地號為社區巷道、503地 號為門牌康莊街109巷91號房屋後方,上有鐵皮屋座落。本標的拍賣之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 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 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另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 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 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占用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土地如 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 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本標的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本 標的拍賣之建物,拍賣範圍包含一切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拍定後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 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7.
本院已就已知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僅表示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 之情形,然此部分請投標人仍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 或投標。本件建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坐落位置等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投標人應注意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 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本件暫編建號建物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就該部份,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惟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 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經訴訟認定需要拆除,拍定人應自行承擔相關不利 益。另本件增建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坐落位置等相關事項請求增減 價金或撤銷拍定。
8.
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集居地區建物,其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