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5守78993

新北市新莊區頭興段25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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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0萬
保證金:
70萬
總坪數:
5.1坪
坪單價:
68.6萬/坪
持分地坪:
5.1 坪
總現值:
162.8 萬
拍後增值:
-18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乙種工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頭興段 255地號,面積 118 m2,持分 1/7,350 萬
(乙種工業區 )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拍賣標的於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在場指稱位於安國宮後方,其上 有頭前路18巷10號建物占用。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且皆未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 買人注意。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應 買人應自行查明注意,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座落地點、坐落面積應 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 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或實際面積與謄本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 請撤銷拍賣。
4.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 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除其占用範圍有不得分割之情形外,僅 就其建築房屋基地範圍內,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惟得否分 割,應自行查證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皆為新莊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是否有使用上法令 之限制,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行查明;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 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賣。又未查有辦理 土地徵收或協議價購等相關資料。惟現實狀況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本件執行標的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 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
10.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 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 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 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11.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2.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 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 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 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3.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 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 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頭興段 255地號
118 m2 × (1/7) × 96,600 元 - 350 萬元
= -18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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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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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0.9 坪 / 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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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78.3 坪 / 3,606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5.9 坪 / 328 萬
2026/10/15
1拍 不點交
18.3 坪 / 1,178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23.4 坪 / 940 萬
2026/10/16
1拍 不點交
21.5 坪 / 920 萬
2026/10/19
2拍 不點交
30.1 坪 / 2,880 萬
2026/10/7
3拍 不點交
7.4 坪 / 2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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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9 坪 / 33,3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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