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暫編196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另,本棟建物總面積為 271平方公尺,其中0.03平方公尺使用鄰地,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稻園段601地號、602地號相鄰。稻園段601地號上有廣賢一街51號房屋及部分水 田。稻園段605地號、606地號為雜木林。稻園段608地號、609地號為道路。廣賢一街 51號房屋現由蕭0英居住使用,使用權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