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4清235405一

新北市新店區安城段133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0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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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3 週一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01萬
保證金:
381萬
總坪數:
43.1坪
坪單價:
44.1萬/坪
持分地坪:
43.1 坪
總現值:
666.6 萬
拍後增值:
-1,23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城段 1333地號,面積 854.6 m2,持分 1/6,1,901 萬
(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 )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1333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 安康路3段360巷7號未登記建物坐落,其餘為雜木。就前開建物按鈴,第三人葉文超開門表示房子的事之前都是阿公跟地主在處理,阿公過世後由哥哥葉文清 在處理,聽說每年有給地主租金約7萬多元,不清楚有無租約及期間,但保有租 金簽收本,也不清楚地主有無包含本案債務人及被繼承人。本院派債權人查訪 前開建物使用情形,第三人葉文忠稱自祖輩居住至今,無付租金、無租約,查 無分管約定。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 律關係,請應買人注意。其土地使用分區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目前無核發 建築執照。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 同承買之。
4.
上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 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 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9.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 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 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城段 1333地號
854.6 m2 × (1/6) × 46,800 元 - 1,901 萬元
= -1,23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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