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3月11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民族段2地號土地上 種植短期時蔬,並有一部廢棄的汽車,據債權人稱該部廢棄汽車為其所有。
3.
115年3月13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之報廢汽車為土地所有權之共有 人所擺放,土地上之季節蔬菜為鄰居所種植,占有權源不明。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為短期蔬菜農作物、菜圃、雜木 果樹、廢棄汽車,有道路可抵達,附近300公尺內有私人墓地、頭份光明寺。
5.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及土地有無分管約定 情形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