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328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現為空地,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地震、颱風等天災(如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 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其法律關係亦由買受人自理。
5.
420地號土地,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 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7.
420地號土地據債權人陳報為債務人及共有人自用,無 出租,並經本院發函確認,債務人未於期限內為反對之表示,拍定後不點 交。
9.
420地號土地為裡地,未臨路,且地上為雜草,請應買 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