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1乙31041

彰化縣和美鎮福澤段47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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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9
保證金:
16.4
總坪數:
117.5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17.5 坪
總現值:
151.5 萬
拍後增值:
6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福澤段 479地號,面積 1,165.6 m2,持分 1/3,81.9 萬
拍賣紀錄 (6)
1拍,2022/12/7,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3/1/4,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3/2/8,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5萬,坪單價 0.9萬/坪,停拍
停拍,2023/2/2,停拍
3拍,2025/5/21,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3~2025/8/22,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地號土地現種植水稻,且未 臨路。嗣債權人陳報現場無人可詢問,無法得知何人所種植。嗣併案債權人陳 報經詢問共有人,現土地使用者(前種植水稻現為休耕狀態)為陳姓第三人, 地主與土地使用者間未訂定租約(無償耕作)。依鑑價報告所載,現況為農 田,無臨路。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 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 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 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如本件土地之承 租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 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 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 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福澤段 479地號
1,165.6 m2 × (1/3) × 3,900 元 - 81.9 萬元
= 6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8
1拍 不點交
30.2 坪 / 492.4 萬
2025/9/18
1拍 不點交
3.6 坪 / 34 萬
2025/9/16
1拍 不點交
16.5 坪 / 70 萬
2025/9/24
1拍 點交
27.9 坪 / 577 萬
2025/9/25
2拍 不點交
89.8 坪 / 668 萬
2025/9/30
2拍 不點交
62.4 坪 / 144 萬
2025/9/17
其他 不點交
55.9 坪 / 126.2 萬
2025/9/17 ~ 2025/12/16
應買 不點交
4.7 坪 / 15.1 萬
2025/9/24
特拍 不點交
8.6 坪 / 2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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