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1乙31041

彰化縣和美鎮福澤段47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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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3 ~ 2025/08/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2.4
保證金:
20.5
總坪數:
117.5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117.5 坪
總現值:
151.5 萬
拍後增值:
4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福澤段 479地號,面積 1,165.6 m2,持分 1/3,102.4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2/12/7,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3/1/4,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3/2/8,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5萬,坪單價 0.9萬/坪,停拍
停拍,2023/2/2,停拍
3拍,2025/5/21,總底價 102.4萬,保證金 20.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地號土地現種植水稻,且未 臨路。嗣債權人陳報現場無人可詢問,無法得知何人所種植。嗣併案債權人陳 報經詢問共有人,現土地使用者(前種植水稻現為休耕狀態)為陳姓第三人, 地主與土地使用者間未訂定租約(無償耕作)。依鑑價報告所載,現況為農 田,無臨路。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 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 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 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如本件土地之承 租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 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 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 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福澤段 479地號
1,165.6 m2 × (1/3) × 3,900 元 - 102.4 萬元
= 4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0.2 坪 / 241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55.9 坪 / 132.8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4.7 坪 / 18.8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8.6 坪 / 36.1 萬
2025/7/30
3拍 不點交
195.6 坪 / 1,728.8 萬
2025/7/30
3拍 不點交
22.6 坪 / 32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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